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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3 10:41:00

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的通知》。辽宁省档案局高度重视,把《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简称《摘编》)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在全省档案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摘编》的热潮。
 
第一时间印发学习《通知》,切实担起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辽宁省档案局及时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的通知》,要求全省档案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学习、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和相关方面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用好《摘编》这一重要论述读物。为方便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辽宁省档案局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进行扫描,以PDF格式通过公文传输系统转发各市档案局、馆和省中直单位档案部门,并告知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省档案局召开学习贯彻《摘编》专题会议,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领学并作专题辅导。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摘编》引向深入。要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加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更加深刻认识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更加深刻认识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
  会议要求,各级档案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用《摘编》内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对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档案保障。

 
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工作,推动辽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档案局明确把学习贯彻《摘编》内容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丁薛祥同志在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宣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学以致用、推进工作。下一步将努力围绕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的目标,扎实推进新修订《档案法》宣传贯彻实施,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围绕档案工作走向开放的目标,加大档案开放利用力度,用好历史档案资源,讲好档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档案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围绕档案工作走向现代化的目标,加快档案工作信息化战略转型,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和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简化政务事项审批、档案科研、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辽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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