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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一批)确认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3 14:43:00

日前,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司法厅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并在《辽宁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公示。辽宁省档案局被列为辽宁省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名单中(第一批)38家执法主体之一。

下一步,辽宁省档案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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