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3 13:43:23
根据 《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强化售后服务管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 《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
记者查阅“两书”示范文本看到“两书”均要求一式二份,购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各持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保证书》上要求填写的保修期,为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但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说明书》则要求商品房购买人或房屋使用人需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如自行添置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据悉,“两书”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编号由“项目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份 +编号”组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编排。同一套住宅的“两书”编号一致且唯一。新版“两书”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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