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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证书办理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5-10-10 14:30:00

2015年度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于10月16日举办,请首次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到时,携带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用于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已经持有证书的需将原证上交登记。
本次培训班结束后,请各部门以系统为单位,由专人携单位介绍信,于12月21日至12月30日到省档案局510室统一领取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联 系 人:顾  宇
    联系电话:024-23251870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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